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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10-21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国家和湖北省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实施,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引领服务教育强国和教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定于10月21日至11月2日,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6年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湖北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形成一批有分量、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湖北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

三、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申请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各有关单位要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须知》,结合区域发展需要、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等综合因素,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2


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须知


一、资格审查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申请青年课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1月16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1月16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每名课题申请人限牵头申报本年度课题1项,每项课题限1名申请人;课题组成员(不含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9人,每名成员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超过2项。

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填报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确认。《申请书》纸质材料须由申请人签名,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承担信誉保证。

三、选题确定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区域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申报时间与路径

本年度课题通过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申报,所属平台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中心·教育综合管理平台,访问地址https://hbdc.e21.cn/。

高校人员《申请书》经申请人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复核和遴选推荐,并统一网上提交。

五、资料报送

申报所有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1573334554@qq),纸质版申报书1份,活页5份报送至科研处512室。


联系人:金老师(1730722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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