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1〕8号)已经下发,请大家在学院科研处网站“科研项目”栏目下载相关文件(https://kyc.szvtc.cn/),并按通知要求于6月3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1份)报送科研处512,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材料以课题负责人名字命名,文件夹内应包括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及汇总表(命名方式为“姓名-评审书”、“姓名-活页”、“姓名-汇总表”)。
因课题有名额限制,请各单位认真把关,择优申报,科研处在汇总后,将视提交数量召开评审会,择优推荐。
科研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