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课题结题评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校级课题负责人:
2025年校级课题结题评审工作已启动,请相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好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5年度校级课题。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1.结题材料。材料包含:立项文件、课题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含检测报告)、支撑材料(论文、著作、咨询服务报告、音频图片等);支撑材料要求至少有1篇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支撑材料需注明XXXX “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字数要求参照项目来源结题规范,一般不少于10000字,重复率不得超过30%。
2. 结题资料胶装3份。装订顺序为:材料封面(封面用白色封皮纸)+目录、立项文件、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后附检测报告、支撑材料
三、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
材料报送至科研处512室,电子版资料发送指定QQ。
联系人:金晓芬,QQ:1573334554;tel:1730722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