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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3-22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接《省教科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精神,为做好我院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以及《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2.因学院申报名额为3项,请各申报负责人于42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到科研处512。相关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以及参评成果原件1份。

3.待通过学院评审后,申报负责人按省教科院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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